數字時代潮涌!2021國內數據技術與數字經濟有著哪些進展成果?
近年來,數字經濟發展速度之快、輻射范圍之廣、影響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成為重組全球要素資源、重塑全球經濟結構、改變全球競爭格局的關鍵力量。2021年,對數字經濟來說,最大的主題是變化?;ヂ摼W行業一夜暴富的“造富”神話少了,數字經濟的“溢出效應”多了,數字和平臺經濟從業者的創新活力強了。
大數據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大數據在推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2014年,大數據首次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大數據逐漸成為各級政府關注的熱點。2015年9月,國務院發布《促進大數據發展的行動綱要》,大數據正式上升至國家戰略層面,十九大報告提出要推動大數據與實體經濟的深度融合。
國家部委相繼發布大數據相關規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以下簡稱“十四五規劃”對大數據的發展作出了重要部署。同時,為推動我國大數據產業高質量發展,工信部發布了《“十四五”大數據產業發展規劃》,這也是我國大數據產業的第二個五年規劃。
2021年3月,“十四五”規劃正式發布,“大數據”一次在規劃稿中出現了十四次,而“數據”一次則出現了六十余次。相對于五年前“十三五”規劃中專門用一章“實時國家大數據戰略”集中描述大數據發展,“十四五”規劃中對于大數據發展的著墨已經融入到各篇章之中。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大數據已經不僅是一個新興的技術產業,而是正在成為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的新理念、新資源和新動力。
2021年11月底,工信部印發《“十四五”大數據產業發展規劃》,在響應國家“十四五”規劃的基礎上,圍繞“價值引領、基礎先行、系統推進、融合創新、安全發展、開放合作”六大基本原則,針對“十四五”期間大數據產業的發展制定了5個發展目標,6大主要任務,6項具體行動以及6個方面的保障措施,同時指出在當前我國買入數字經濟的關鍵時期,大數據產業將步入“集成創新、快速發展、深度應用、結構優化”的高質量發展新階段。
多省市出臺相關『數據條例』
2021年以來,各地方政府結合各自的地區實際發展情況,紛紛頒布相關數據條例(包括大數據條例、數據條例、數字經濟條例,統稱為“數據條例”),不斷推動數據的發展應用。據統計,目前上海、深圳、福建、山東、廣東、安徽、浙江、吉林、山西、海南、天津以及貴州共12個省市已經正式頒布相關數據條例。
從條例適用領域看,福建、山東、安徽、吉林、山西、海南、天津、貴州出臺的均為大數據條例,主要面向公共數據領域。公共數據主要指各級行政機關和公共服務企業在履行職責和提供服務過程中積累的大量數據,有的城市將公共數據命名為政務數據,但數據類型相似。
深圳和上海出臺的為數據條例,除涉及公共數據外,還涵蓋了個人數據的相關規定,適用領域更廣。其中《上海市數據條例》對公共數據和個人數據的流轉、開放、共享以及相關單位和政府部門的權利與義務作了具體規定;而《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內容則涵蓋了個人數據、公共數據、數據要素市場、數據安全等方面,是國內數據領域首部基礎性、綜合性立法。
浙江、廣東出臺的為數字經濟條例,其中,《浙江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首次將數字經濟領域的相關基礎性概念上升為法律概念,聚焦數字基礎設施、數據資源兩大支撐和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治理數字化三大重點;而《廣東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聚焦“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兩大核心,突出制造業數字化轉型,做好數據資源開發利用保護和技術創新。
大數據法律法規體系建設不斷完善
法律制度是數據要素市場化建設的重要保障。2021年我國數據立法取得突飛猛進的進展,備受關注的《數據安全法》和《個人信息保護法》先后出臺,與《網絡安全法》共同形成了數據合規領域的“三駕馬車”,標志著數據合規的法律構架已初步搭建完成。在此基礎上,重點行業、新興技術的法律和司法解釋在今年密集出臺,地方性立法成果豐碩,為國家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支撐,為產業、技術的發展提供了清晰的合規指引,也為人民提供了更全面的權益保障。
其中,《數據安全法》和《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出臺直面數字經濟時代產業和社會發展的迫切需求,為數據要素市場化發展、數據安全保障和個人權益保護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
《數據安全法》
《數據安全法》于2021年6月10日,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全文共七章五十五條,圍繞保障數據安全和促進數據開發利用兩大核心,從數據安全與發展、數據安全制度、數據安全保護義務、政務數據安全與開放的角度進行了詳細的規制。
《個人信息保護法》
《個人信息保護法》于2021年8月20日,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這標志著個人的信息權益有了更系統的法治保障,個人信息處理活動有了更明確的法律指引,中國數字經濟發展和治理自此邁入嶄新階段。《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定了個人信息“處理”這一法律概念,將其作為個人信息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刪除等活動的統稱。實施《個人信息保護法》的關鍵,就在于按照其規定的個人信息處理基本原則,規范個人信息處理活動。
交易所掀起新一輪數據“掘金潮”
隨著“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的提出,全國各地繼續將設立數據交易機構作為促進數據要素流通的主要抓手,再次掀起建設熱潮。
2021年3月31日,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會同北京市金融局、北京市商務局、北京市委網信辦等部門,組織北京金控集團牽頭發起成立北京國際大數據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數所”),這是國內首家基于“數據可用不可見,用途可控可計量”新型交易范式的數據交易所。
2021年11月25日,上海數據交易所揭牌成立儀式在滬舉行并達成了部分首單交易。上海數據交易所的設立,重點是聚焦確權難、定價難、互信難、入場難、監管難等關鍵共性難題,形成系列創新安排。一是全國首發數商體系,全新構建“數商”新業態,涵蓋數據交易主體、數據合規咨詢、質量評估、資產評估、交付等多領域,培育和規范新主體,構筑更加繁榮的流通交易生態。二是全國首發數據交易配套制度,率先針對數據交易全過程提供一系列制度規范,涵蓋從數據交易所、數據交易主體到數據交易生態體系的各類辦法、規范、指引及標準,確立了“不合規不掛牌,無場景不交易”的基本原則,讓數據流通交易有規可循、有章可依。三是全國首發全數字化數據交易系統,上線新一代智能數據交易系統,保障數據交易全時掛牌、全域交易、全程可溯。四是全國首發數據產品登記憑證,首次通過數據產品登記憑證與數據交易憑證的發放,實現一數一碼,可登記、可統計、可普查。五是全國首發數據產品說明書,以數據產品說明書的形式使數據可閱讀,將抽象數據變為具象產品。
2021年12月1日,據公開信息顯示,深圳數據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數交”)已經完成工商登記,注冊資本1億元。從股東構成看,新成立的公司股東為深圳交易集團、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發展集團和深圳市福田新一代產業投資服務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目前分別為深圳國資委和深圳市福田區財政局的全資企業。這意味著,深數交即為國有全資公司。深數交目前已經完成了數據交易平臺原型系統的開發和《深圳數據交易有限公司交易規則》等10項規則標準的制定,并且在數據隱私保護、跨境數據交易等領域先行先試,開展積極探索。深數交有關人士告訴記者,深圳數據交易平臺將遵循分類分層的交易機制,對于高保密數據,將采用隱私計算技術,保障數據安全,實現數據的“可用不可見”。
2021年12月17日,西部數據交易中心授牌儀式在重慶舉行。此前,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批復《重慶建設國家數字經濟創新試驗區工作方案》中明確支持重慶探索建設西部數據交易中心。重慶市委、市政府將加快建設西部數據交易中心寫入《重慶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西部數據交易中心獲得國家支持。據官方發布消息,目前西部地區數據交易市場規模約100億元。到2030年,西部地區數據交易市場規模預計將達3000億元,西部地區數據要素市場的發展將迎來巨大機遇。
數字經濟
近年來,我國數字經濟加快發展,展現出強大的發展活力和巨大的發展潛力。2020年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占經濟比重達7.8%。制造業數字化轉型全面提速,工業互聯網平臺接入設備總量已超過7000萬臺(套),重點領域關鍵工序數控化率、數字化研發設計工具普及率分別達到53.7%和73.7%。
2021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是開啟高質量發展新篇章的重要一年,也是數字經濟的戰略意義被提升到新高度、數字經濟步入高質量和健康發展新階段的重要一年。
中央多次對數字經濟發展做出部署
今年以來,中央多次對數字經濟發展做出部署,數字經濟上升至國家戰略層面。在此推動下,數字經濟在經濟發展中的領跑地位持續彰顯:數字產業化發展勢頭強勁,成為數字經濟發展新動能;產業數字化應用加速落地,賦能傳統產業煥發新活力;數字治理力度空前,數字生態日趨完善。
2021年“十四五”規劃綱要將“加快數字化發展建設數字中國”單獨成篇,并首次提出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這一新經濟指標,明確要求我國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要由2020年的7.8%提升至10%。
10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推動我國數字經濟健康發展進行第三十四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近年來,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加速創新,日益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全過程,數字經濟發展速度之快、輻射范圍之廣、影響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為重組全球要素資源、重塑全球經濟結構、改變全球競爭格局的關鍵力量。
12月27日,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印發《“十四五”國家信息化規劃》(下稱《規劃》),對中國“十四五”時期信息化發展作出部署安排?!兑巹潯诽岢?,著力推動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部署了培育先進安全的數字產業體系、構建產業數字化轉型發展體系、拓展互利共贏的數字領域國際合作體系等3項任務,以數字經濟引領現代產業建設,實施更大范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的對外開放,推動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
各地發布數字經濟“十四五規劃”
今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各地把數字經濟作為“十四五”時期謀發展的重要發力點。今年以來,北京、上海、浙江、山東、四川、湖南等多地完善頂層設計,制定和出臺了“十四五”時期有關數字經濟發展規劃,明確目標、行動和措施等,營造良好的數字生態,進一步釋放數字經濟發展紅利。
北京
“十四五”期間,北京將緊抓數字經濟發展的機遇窗口期,以“數字智能技術—數字智能經濟—數字智能社會—數字智能城市”為主線逐漸建設成為全球數字經濟標桿城市。北京將以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為新引擎,到2025年,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基本形成;到2035年,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創新力、競爭力、輻射力全球領先,形成國際人才高地,切實支撐我國建設科技強國。
浙江
浙江是數字經濟先發地,具有良好的數字經濟發展基礎?!墩憬底纸洕l展“十四五”規劃》提出,到2025年,數字經濟發展水平穩居全國前列、達到世界先進水平,數字經濟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60%左右,高水平建設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加快建成“三區三中心”,成為展示“重要窗口”的重大標志性成果。
山東
《山東省“十四五”數字強省建設規劃》對“十四五”時期山東數字強省建設的目標任務、重大項目、重大工程、推進措施等作了整體設計。明確到2025年,山東數字強省建設實現重大突破,以數字化轉型整體驅動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變革取得顯著成效,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發展,數字基礎設施、數字政府、數字社會建設成效大幅提升,整體工作始終處在全國“第一方陣”。
與此同時,不少地方設定了新一輪數字經濟的發展目標。
作為數字經濟規模多年居全國第一的廣東提出,到2025年,將實現數字產業集群營業收入超過10.7萬億元,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園區和企業;超過5萬家規上工業企業實施數字化轉型,帶動100萬家企業上云用云,新業態新模式日益繁榮。
湖南明確,到2025年,數字經濟規模進入全國前10強,突破2.5萬億元,年復合增長率保持15.8%以上;數字經濟占GDP比重達到45%,其中數字產業化總量突破7500億元,產業數字化總量突破1.75萬億元。
四川力爭到2022年,數字經濟對GDP貢獻率大幅提升,數字經濟規模超過2萬億元、占GDP比重達40%。
海南提出,到2025年,數字經濟產業營業收入達到4000億元。
從各地出臺的有關數字經濟規劃中可以看出,發展數字經濟已經成為眾多省份的共同行動。各地紛紛提出了搶先發展的目標,明確了“十四五”時期推動數字經濟全面發展的圖景,力爭在數字經濟發展新賽道上成為“領跑者”。
申請加入《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
中方正式提出申請加入《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
11月1日,中國商務部代表中方向《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DEPA)保存方新西蘭正式提出申請加入DEPA。商務部表示,申請加入DEPA,符合中國進一步深化國內改革和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方向,有助于中國在新發展格局下與各成員加強數字經濟領域合作、促進創新和可持續發展。下一步,中方將按照DEPA有關程序,和各成員開展后續工作。
據悉,《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Digital Economy Partnership Agreement,DEPA)由新加坡、智利、新西蘭三國于2020年6月12日線上簽署。DEPA包括16個模塊:初步規定和一般定義、商業和貿易便利化、數字產品及相關問題的處理、數據問題、廣泛的信任環境、商業和消費者信任、數字身份、新興趨勢和技術、創新與數字經濟、中小企業合作、數字包容、聯合委員會和聯絡點、透明度、爭端解決、例外和最后條款。
數字經濟時代,平臺經濟反壟斷趨嚴
反壟斷,既是規范平臺經濟健康發展必要舉措,也是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隨著數字經濟的蓬勃發展,國內對互聯網大型科技公司的反壟斷執法不斷加強。2021年開始,市場監管部門對于互聯網平臺進行的一系列執法,“二選一”、算法共謀、大數據殺熟等詞匯頻現報端,反壟斷受到前所未有的關注。據統計,截至2021年12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共發布反壟斷處罰案例120余起,其中90余起與平臺企業相關。
2021年2月8日,市場監管總局對唯品會存在的“二選一”行為作出了300萬元的行政處罰。4月10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阿里巴巴集團實施“二選一”行為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其2019年銷售額4%計182.28億元罰款,創下迄今為止中國反壟斷罰金的最高紀錄。美團也因同樣原因被立案調查,此后被處以34億余元罰款。11月20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連開43張反壟斷“罰單”,目標針對互聯網領域“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的行為。阿里、騰訊、京東、百度、字節跳動等互聯網巨頭均未能幸免,涉案企業按頂格標準,分別被處以50萬元罰款。
同時,反壟斷監管機構進一步升級。11月18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掛牌國家反壟斷局,設置反壟斷執法一司、反壟斷執法二司和競爭政策協調司三個司局。從三個新司局的機構的職責來看,數字經濟領域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執法、數字經濟領域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被單獨列出。數字經濟仍是監管執法的重點領域。
處于治理端口的《反壟斷法》,也在修訂進行時。針對互聯網領域,規定不得濫用數據和算法、技術、資本優勢以及平臺規則等排除、限制競爭。11月1日實施的《個人信息保護法》貫穿信息自決主線,賦予個人豐富的信息權利,極大約束與規范平臺企業信息處理行為,有助于消弭平臺與個人之間差距懸殊的地位;增加的“大數據殺熟”條款,進一步豐富了對歧視性定價問題的規制路徑。
針對平臺企業監管的配套規則也在加緊落地。《關于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為我國在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工作提供了初步框架;《互聯網平臺分類分級指南(征求意見稿)》與《互聯網平臺落實主體責任指南(征求意見稿)》,兩個文件確立了平臺分類分級的監管思路,中國“數字守門人”制度呼之欲出;《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再給超級平臺加上“緊箍咒”,平臺規則、隱私政策制定等或需行政同意。
市場監管總局、網信辦、工信部等部門多管齊下,相關行政規章、規范性文件使得監管的“毛細血管”更為暢通,平臺經濟的強監管、科學監管時代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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