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計算蓄力待發數據安全之路任重道遠
在大數據技術得到普及和推廣的過程中,社會大眾的數據獲取方式及理念發生根本轉變的同時,也為個人隱私保護埋下了隱患。
據IDC預測,2025年全球數據量將高175ZB。其中,中國數據量增速最為迅猛,預計2025年將增至48.6ZB,占全球數據圈的27.8%,平均每年的增長速度比全球快3%,中國將成為全球最大的數據圈。
數據給企業業務發展帶來商機的同時,安全、個人信息保護等話題也一直受到民眾熱議,“外賣、打車殺熟”、“強制刷臉”等現象已不止一次躍上熱搜,而現在,上述種種現象因為國家一個法案的頒布,有望得到改善。
2021年8月20日,《個人信息保護法》正式通過,并將于2021年11日1日正式施行?!秱€人信息保護法》的誕生,標志著我國網絡數據法律體系是繼《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之后,具有重要意義的一塊拼圖終于落定,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比特網發現,在全球數據安全的問題越來越多地被提及,從歐盟的GDPR,到美國的CAPP及其各州的法律,再到APEC對數據和隱私保護問題的關注,各國都將數據權利上升到前所未有的國家主權的高度。
《個人信息保護法》發布
首先最需要明確的是,《個人信息保護法》正式通過,確定個人信息保護的重要性,而且它起到了一個里程碑的作用。
其實,這不是國家首次就個人隱私問題發布政策,早在2019年,關于“數據隱私保護”國家層級的一系列信息安全技術規范與數據管理政策,就以前所未有的密度起草、推出和實施。
此次國家推出《個人信息保護法》,具有更強的實際意義,里面的很多條例可以最直接地保護用戶。比如以往注冊APP的時候都是首次勾選“告知通知書”便終生被授權,也就意味著我們不能撤回之前野蠻時期的任性授權便被默認為合法,這對用戶權利是巨大的侵害。
《個人信息保護法》中專門對這個問題作出了新的要求,同意應由個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確作出,且可以被便捷地撤回。不得以個人不同意或撤回同意為由,拒絕提供產品或服務。
另外,條例還特別提到了對14歲以下未成年人實行更為嚴苛的信息保護,這也體現出立法者對未成年人的特別關愛。
從懲罰力度上,也可以了解到國家對于整治個人隱私泄露、數據安全問題的決心。以前,很多法律條款的罰款金額都是明確的,我們發現,“情節嚴重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于5000萬以下,或者上一年度營業額5%以下的罰款?!?/p>
雖然,對于很多巨頭公司來說,5000萬并不是一個大數字。但營業額的5%,涉及的金額可能就會達到百億以上,也讓濫用數據的企業付出更大的代價。
大數據時代,照射不到陽光的個人隱私
如今,各種各樣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層出不窮,極大滿足了人們在社交、購物、娛樂、辦公等多方面的需求。與此同時,一些手機App也成了個人信息泄露的“元兇”,有的“偷拍”用戶人臉,有的“偷聽”用戶聊天,不經意間,人們的隱私信息、“網絡足跡”等就被“偷走”甚至“濫用”。
目前個人數據信息泄露、過度采集、數據販賣、數據壟斷現象時有發生,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大數據殺熟”“二選一”,讓你多掏錢沒商量想舉報數據侵權往往調查取證困難,大概率會跟平臺之間妥協,至于是不是真的處理了處理好就未可知了。
當下APP、網頁、小程序等,都會要求提供用戶的個人位置、身份、手機號等不同信息。各家平臺都在說會對數據脫敏處理,但是你在收到快遞時接到客服電話時,往往是自己真實的信息完全暴露給了別人。個人數據安全處理不好,互聯網就談不上健康發展。
而且,個人隱私泄露問題,有可能會因為數據泄露形成更大的安全問題。
2018年9月,Facebook爆出,因安全系統漏洞而遭受黑客攻擊,導致3000萬用戶信息泄露。12月,再次爆出,Facebook因軟件漏洞可能導致6800萬用戶的私人照片泄露。一系列事件影響,Facebook股價已較當年年初下跌29.70%。
不久前,亞馬遜將因違反歐盟數據保護規則被罰款7.46億歐元,約合8.88億美元。這也是歐盟有史以來最大數據隱私泄露罰單。
數據泄露的事件遠不止于此,此前,萬豪發公告稱旗下酒店喜達屋5億房客信息被泄露;社交平臺陌陌3000萬用戶數據在“暗網”被銷售;問答網站鼻祖Quora遭惡意攻擊,1億用戶數據被竊;谷歌還曾因可能出現的數據泄露問題關閉旗下產品。
目前來看,企業對網絡依賴越多,接入的設備越多,就越可能被黑客利用成為竊取數據的跳板,這讓企業防不勝防。我們只希望,企業在把數據作為生產資料使用的同時,也應當把數據作為生產資料保護,這是需要每一家現代企業應當樹立的重要觀念。
雖然我國發布了《個人信息保護法》,企業自身的安全防護意識也同樣重要。但是,企業從自身經營的角度數據安全這一問題到底該如何落實呢?
目前來看,隱私計算幾乎是當下數據互聯互通的唯一技術解決方案。隱私計算是面向隱私信息全周期保護的技術,通過對明文數據的加密,可以實現數據的可用不可見。
不過,隱私計算產品處于初步應用階段,市場需求尚未完全挖掘。大部分行業甚至由于數字化程度低、業務流程不明確,導致缺乏市場需求。因此產品距離實現大規模工業化,仍需要進一步訓練和優化。在實際運用中,技術服務平臺可能只提升行業共性的業務表現,隱私計算廠商需進一步研發架構、更新底層模塊,以解決個性化的業務需求。
而且,數據安全同樣為隱私計算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機遇,基于隱私計算“可用不可見”這一獨特的優勢,可以說已經成為數據互聯互通的唯一技術解決方案。
我們發現,就全球范圍而言,數據安全遠沒有達到技術的成熟期,而對于我國來說,在數據安全技術方面仍存在諸多卡脖子難題待突破,因此,在一段時間內互聯網行業仍然可能存在濫用數據、泄露數據、數據販賣等問題,當然我們也不能完全把問題推給技術,而是要從政策、經濟等多方面對其進行補充。
寫在最后
數據安全是新時代下的新問題,但也充滿了機遇,數據互聯互通是大方向,如果處理得好各生產要素之間的潛力將會被無限激發,效率也會大幅提升。但是,新型技術的應用要合理合法,無論是在人臉識別、身份認證、指紋識別等等一系列技術,跟個人信息相關的,都要適應國家的法律法規,要更加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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